不过技术也不是万能的。张伟承认:比如某个员工把笔记本电脑带回家后可以打开设有权限的文本。这个时候我们能监测到他在这个时间点打开过这个文本。该员工也不能直接将该文本通过即时通信工具和邮件发出去。不过我们防止不了该员工用数码相机将该文本拍摄下来,也阻止不了该员工将文件的内容重新输入到别的文本然后再传播。
“我们只能说技术手段能把泄密的风险降到最低,但不可能完全防范。”张伟告诉记者,使用128位加密技术,一般人解不了密。一个公司的技术总监告诉记者,他的公司从身份认证、设备管理到数据管理都采用了很多先进的技术,但还是不能做到百分之百防范。要防止技术泄密,最有效果的还是要在人力资源上多下功夫。
竞业禁止是摆设?
所有接受我们采访的研发工程师都讲道,他们在入职的时候,都要接受半天到两天不等的法务培训,一般是由负责安全的部门来做。微软研发工程师吴国告诉记者,微软每年都要对员工进行商业准则方面的强制培训,其中就有很多被禁止的行为,以防止技术泄密。苏强也说在诺基亚-西门子公司,培训人员会告诉新员工文档要注意密级、进出办公室要主动出示门卡、在外面工作的时候尽量不要穿有公司Logo的衣服以免引起注意等。周洲告诉记者,我们入职的时候都有法务培训,主要是涉及到知识产权方面的内容。
不断灌输知识产权方面的知识,重要的是让员工树立知识是一种财富的意识,既然是财富,而且是企业花了大代价才创造的财富,那么就要尊重而不是随意窃取。“如果随意窃取其他公司的技术机密来赚钱成为一种风气,那么今天吃亏的是某个公司,明天吃亏的有可能是始作俑者,最后吃亏的是整个国家。这对中国企业甚至是中国的长久发展都没有好处。”富士康集团智权管理处处长傅绍明说。
当然,任何一个企业都明白,光靠精神灌输是不够的。很多企业都不约而同地采取跟员工签定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来对员工进行法律约束。“我们就是依据保密协议和竞业禁止协议来告比亚迪的。”傅绍明说。不过对于几乎是滴水不漏的保密协议,很多工程师压根没有放在心上,周洲就告诉记者他一点都不记得条款的内容了。而对于竞业禁止协议,很多公司的研发人员也不放在心上。网易研发工程师杨择告诉记者,竞业禁止协议能否生效还有个前提:那就是公司要支付竞业禁止补偿。比如它要求我离开公司一年内不能到搜狐、百度等公司工作,那么就必须按照现在的工资标准额外支付一年的薪水给我。中兴公司的做法则是不同级别的保密协议,会规定员工将来离职后竞业限制的时间长短,对应的有不同数额的保密津贴,大概是700~1400元/月。“如果公司不支付这笔钱,那么我们还是可以到相应的公司工作,只不过我们不能直接使用从原公司窃取的关键源代码,因为那可能会涉及到官司。”杨择说。
周洲更直接地说:“跳槽一般只在行业内跳槽,那新公司或多或少都会跟原来公司构成竞争关系。如果不到竞争对手那里,我们怎么找到工作?”
而根据业内人士的介绍,摩托罗拉公司手机部门的研发人员有跳槽到其他手机企业的,并帮助新公司做出类似的手机。“不过,这些手机小厂根本无法和摩托罗拉抗争,所以他们谁也没有成为被告。”
“微软有一些人去了Google,他们在微软积累的经验应该对Google拼音输入法的研发很有帮助,但很难说清楚这是否属于技术泄露,况且也没有给微软造成什么损失,就更难追究责任了。”吴国表示。他在微软工作很多年了,还从来没有听说过微软因为技术泄露而遭受损失,更没有听说过微软将哪个工程师告上法庭了。
尽管竞业禁止协议是防止技术泄密的最后的防线了,但要将该防线突破也不难。傅绍明认为,所谓的挖角就是某个公司针对它需要的关键技术管理人员,开出3倍甚至更高的薪水把人挖走,甚至可以垫付竞业禁止的违约金,“因为它没有这方面的关键人才,它就觉得值。而原来的公司有一批这样的人,不可能以同样的待遇来留住对方。”
它们为什么不设防?
与威盛、华为、中兴、诺基亚-西门子等公司对技术机密严阵以待不同,微软、Adobe、网易等软件和互联网公司却并没有太把守住技术秘密放在心上,它们更强调共享为赢。
吴国告诉记者,其实在微软内部没有采取很多具体措施来防范技术资料的流失,“如果我想的话,我可以拿到很多Windows的源代码,而且可以很容易地把这些资料拷贝出来”。如果他想在离职的时候带走自己所在研究团队的研究成果,也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
他举例说,比如某人在Office的某个项目研发团队,他就有权限看Office项目的所有技术资料,当然也可以将资料拷贝到自己的笔记本电脑中,以方便自己随时学习、参考。如果工作需要,他也可以申请其他项目的资料查看权限,只要相关负责人审批通过,就可以阅读相关资料了。虽说这个权限一般半年就到期了,但到时候如果需要,还可以再次申请。
微软非常鼓励员工共享知识,“只有这样,研发人员才能不断提高技术水平,而且能在别人的基础上做出创新性的成果”。吴国认为微软靠的是一流的研发环境和较高的工资来吸引研发人员,不可能把高价招聘来的员工当贼来防。
杨择也表示,在网易也是可以随意携带电脑进入办公室,不会有人检查。“其实我们不担心某一个网易的员工跳出去跟网易竞争。因为即便你拿到源代码,还要有庞大的硬件支持才能做起一个搜索引擎。而代码是不断变化的,它需要根据运行过程中碰到的问题不断做修改,这就需要一大群工程师来维护。”他认为软件领域之所以很少技术方面的官司,主要原因是国内软件公司的产品很多是基于国外的开放源代码做一定的修改而得到。况且像Google的工程师还经常把其研究所得写成论文公开发表,而代码不过是论文的实践,因此难以定性为窃取技术机密。
Adobe研发工程师郭嘉告诉记者,他没有感觉公司在防止技术泄密方面采取了什么特别的措施。他认为,一方面,像Adobe这样的大型软件公司,其产品不是几个人能完成的,每个研发团队的成员都只是完成其中的一部分工作,一些重要的、核心的研发工作甚至放在国外,国内研发人员即便拿到部分研发资料,并不能给哪个公司带来直接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Adobe的很多软件,在研发过程中要用到很多以前的研究成果或者专利技术,如果谁直接窃取了这些软件用于商品化,很容易被发现是侵犯了专利权的产品。此外,研发人员很多都是技术高手,简单防范研发成果泄露的方法,在这些高手面前,无异于螳臂挡车;如果采用很复杂的技术,设置很多控制点,显然又会阻碍研发人员之间的知识共享与交流,甚至阻碍项目的研发进程。
当然不是说威盛、华为、中兴、诺基亚-西门子等公司就不重视知识共享了,在这些公司都有专门的技术交流平台,但这些平台是建立在“不要在上面泄露技术机密”的小心翼翼基础上的,其开放度和交流度都要差不少。技术永远是在进步的,或者让自己永远跑得比对手快要比回头给对手设置障碍更好?